闽教科文卫体工〔2018〕22号
关于组织劳动模范疗休养的通知
各设区市教育工会、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工会,省科技、文化、体育(厅)局直属工会,省直卫生计生工会,各直属高校(单位):
按照《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的通知》(闽工办〔2018〕38号)要求,省总工会将组织开展一期教科文卫体系统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全国劳动模范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、省(部)级劳动模范。原则上年龄在63周岁(含)以下,身体健康且2017年未参加过疗休养的省部级(含)以上的在职劳动模范。
名额分配见附件1,各单位必须完成分配名额。
二、地点:贵州省总工会息烽工人疗养院。
三、时间:7月25-7月31日,每期为7天(第1天报到,第7天返程)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劳模参加疗休养活动按出差对待,往返路费由劳模所在单位予以报销;疗休养期间的食宿、交通、考察等费用由省总工会负责。省职工服务中心负责劳模疗休养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。
(二)省总工会将指定报到地点及统一航班(车次),集中往返疗休养点,参加活动的劳模应提前自行购买指定航班(车次),并告知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,以便安排福州、厦门或其他指定地点集中报到,统一前往机场(车站)。各单位要通知参加疗休养的劳模携带身份证件。参加疗休养人员不得随带家属或工作人员,违反规定将取消劳模疗休养资格。
福州集中出发报到地点: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福建省职工之家大楼一层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。
厦门集中出发报到地点:厦门市东渡路126号厦门金宝大酒店。
(三)请各设区市教育工会、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工会,省科技、文化、体育(厅)局直属工会,省直卫生计生工会,各直属高校(单位)工会于6月25日前,将参加疗休养人员的报名回执表(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2207560@qq.com 。
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联系人:王家熙、曾鸣,0591-87731470、87713827。问了
省总工会劳模办联系人:高挚,0591-87737023。
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:曹昭,0591-87722751,87845924(传真),电子邮箱:1632207560@ qq.com。
附件:1. 2018年劳模疗休养分配名额
2. 参加疗休养人员报名回执表
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
2018年5月28日
附件1
2018劳模休养名额分配表
|
单位
|
名额
|
福州市教育工会
|
4
|
厦门市教育工会
|
2
|
漳州市教育工会
|
3
|
泉州市教育工会
|
4
|
龙岩市教育工会
|
3
|
莆田市教育工会
|
3
|
南平市教育工会
|
4
|
宁德市教育工会
|
3
|
三明市教育工会
|
3
|
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工会
|
1
|
省直卫生计生工会
|
3
|
省科技厅直属工会
|
3
|
省体育局直属工会
|
1
|
省文化厅直属工会
|
1
|
各有关高校
|
厦门大学、福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福建农林大学各2,福建医科大学、福建工程学院、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、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、福建商学院、福州外语外贸学院、闽南师范大学、福建江夏学院、武夷学院各1,共17
|
合计
|
55
|